| 六、评定星级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
(一)具有合法经营资格、依法经营,开业时间在1年以上。
(二)有固定经营场所,营业区域与生活区域隔离。营业区域设有咨询、休息、更衣的场地。
(三)装潢风格鲜明、突出行业特色,店内外广告不虚假、店牌醒目、字体规范,有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指示标识。
(四)设备设施齐全,店堂布局合理,有通风通气取暖制冷设施,保持室内空气清新、温度适宜,设有卫生间。
(五)有一定的技术力量,按星级标准配备比例,所有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书,持证上岗。
(六)服务项目完善,接待顾客主动热情、文明礼貌,并建立完整的顾客档案。
(七)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并能很好的运行,室内挂有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卫生许可证》、《岗位责任制》、《服务项目》、《收费标准》等。
(八)诚信经营,合理收费,明码标价,价质相符。
(九)从业人员身体健康,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,每年必须参加体检。
(十)营业场所的建筑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、安全、卫生、环保的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。
(十一)营业场地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,消防灭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,性能良好,放置合理。安全通道畅通,各类标识明显。配有应急照明灯。
(十二)应建立安全组织,明确专人负责,各项安全措施落实。
(十三)室内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,无污染、无异味,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-1996的规定。
(十四) 下水道畅通无阻,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-1996规定。
(十五)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GB 7916的规定。
(十六)化妆品标签应符合GB 5296.3的要求。
(十七)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行业卫生要求,美发美容店卫生条件符合GB 9666要求。
(十八)不从事美发美容规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。
(十九)自觉接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美发美容企业星级评定委员会监督、指导和检查。 |